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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19年后 广西一干部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柳州地区行政公署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厂长唐爱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日前,来宾市纪委监委对原柳州地区行政公署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厂长唐爱民(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唐爱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婚生育一子;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司法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涉嫌贪污罪、行贿罪。

   唐爱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严守党纪国法,却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缺失,擅权妄为,损公肥私,目无国法,不知敬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报中共来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爱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将其涉嫌贪污罪、行贿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唐爱民简历

  唐爱民,男,汉族,1955年6月出生,广西桂林市人,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

  1994.04—1996.06 柳州地区经贸局建材科副科长;

  1996.06—2001.11 柳州地区经贸局副局长、工委委员,柳州地区化工冶炼厂厂长、书记(兼);

  2001.11—2002.04 柳州地区经贸局干部;

  2002.04 提前退休。(退休后于2002.04—2010.10 任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0.10—2012.08 任桂平金雅选矿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公共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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